全票通过《股份公司薪酬制度调整及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方案》
6月24日上午,股份公司召开三届五次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来自股份公司各单位的35名职工代表和团(组)长全票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薪酬制度调整及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方案》。
今年1至6月份以来,股份公司全体干部职工集团公司“三个超常规”等新的经营理念及十六字经营方针、五大发展战略为指导,以“和谐西钢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抢抓机遇,锐意进取,生产经营取得良好效益,为此,公司本着兼顾当前利益,着眼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宗旨,使职工的收入在增长的同时更加趋于稳定合理,充分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促进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达到企业发展与职工收益共享的效果,制定了《股份公司薪酬制度调整及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方案》。会上,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彭加霖对调整方案从背景、方向、测算结果三个方面向与会代表做了宣读。此次的调整方案从三方面内容对职工工资进行了调整,一是薪酬制度调整方面:① 对公司所设的11岗级,由原一岗三级调整为一岗一级,解决了同岗不同薪的问题,实现同岗同酬。② 根据工艺变化和技术改造情况,调整部分岗级排序,使之更加公平合理。③ 增设了年功工资,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4元年功工资。二是调整了职工住房公积金比例,由原工资缴费基数的5%调至12%。三是对公司劳务派遣工工资及保险进行了完善。① 调整了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按现有劳务派遣工岗位工资标准每人上调100元。② 完善了自2007年以后转正的优秀劳务派遣工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实行转正后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经过测算,此次调整过后,股份公司干部职工人均收入增长将达到298元,其中,由于公积金比例一次性由5%上升至12%的青海省最高比例,因此收入增长将主要体现在公积金中。
宣读完毕后,与会代表针对调整方案进行了热烈讨论,一致认为此次薪酬制度的调整和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充分体现了公司“发展依靠职工,发展成果与广大职工共享”的理念,职工能够从中得到真正的实惠,以全票审议通过。会议最后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及职工代表在职工中认真做好调整方案的正确引导宣传工作,并号召各单位以此为动力,积极行动起来,为实现2010年生产经营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